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关于明确建设项目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和《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生产项目(三期)》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生产项目(三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开平市苍城镇兴园二路13号
行业类别: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工程概况:《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7月由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并上报审批,于2014年8月13日原开平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批〔2014〕129号)予以批复,已批项目为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年产10亿平方米。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生产项目已完成了两期验收,并取得了一期项目验收函《关于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开环验〔2016〕65号);二期项目验收意见《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生产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往期累计验收产能为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年产4亿平方米,实际产能达到年产5.564亿平方米。三期项目验收产能为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年产2.782亿平方米。三期项目达产后,全厂产能为环保型水性胶上光膜年产8.346亿平方米。
经现场调查,项目生产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经现场核查具备验收条件,可以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总 电话:13822365728
环境监测单位:广东合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814183421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25日,20个工作日。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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